共同的未来
我们承担着责任
95 年来,Venti Oelde 一直致力于开发和创造解决方案,以实现清洁的空气、安全的工作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工艺流程。可持续发展对我们来说不是一种趋势,而是我们身份的一部分:经济性好、具有社会责任感并致力于保护环境。
作为第三代家族企业,我们承担着责任——对与我们一起工作的员工、对我们的全球客户以及对我们生活的世界。
可持续性
对 Venti Oelde 集团 而言,可持续发展意味着将经济成功与责任相结合。我们开发了可减少排放、节约能源和实现循环利用的持久技术。因此,我们能够为客户提供安全、清洁和高效的生产,从而实现他们自己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在此过程中,我们秉承将质量、可靠性和创新放在首位的企业文化。

我们对可持续性的整体理解以国际标准为导向,例如经合组织关于负责任的企业行为的指导原则和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 我们的要求已融入我们的指导方针和公司政策,并从战略到工作指示都融入了我们的业务实践。我们根据 VSME 标准收集可持续性指标,并将其提供给感兴趣的利益相关方。我们的可持续性计划根据双重重要性分析确定重点领域,并为其设定目标。
Venti Oelde集团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为 600 万人提供更洁净的空气
我们的目标是在 2026 至 2030 年间提供净化能力相当于 600 万人空气需求的通风系统。
事故频率
< 20
我们主张职业安全--目标是将所有地点的损失工时事故频率(UH)始终保持在 20
以下,低于德国同行业的平均水平。

通过空气技术实现可持续性——我们可靠的杠杆
我们的技术为向可持续工业转型做出了重要贡献。因为每净化一次废气、每节省一度电、每回收一次材料、每降低一度噪音,我们都在减少排放、节约资源、保护健康——不仅是在我们公司,更重要的是在我们的客户那里。
清洁空气是 Venti Oelde 集团对可持续发展的显著贡献之一。我们的系统能够可靠、安全、节能地去除工业废气中的灰尘、烟雾、气溶胶、蒸汽、气体和气味。2024 年,新系统净化的空气量已相当于 200 多万人每年呼吸的新鲜空气。到 2030 年,我们希望进一步提供净化能力相当于 600 万人空气需求量的系统。
我们的技术在以下方面做出贡献:
- 更健康的工业生产
- 降低生产过程中的排放
- 安全清洁的工作环境
- 保护全世界的人类和环境
因此,这将支持 50 多个国家和无数城市、机构和非政府组织实现到 2040 年将空气污染对健康的影响降低50%的目标。
我们致力于实现《巴黎协定》的目标,我们的解决方案为减少难以去碳化的能源密集型行业的温室气体排放做出了自身贡献。此外,我们的解决方案还支持能源转型:
- 效率高达 90% 的高能效风机
- 余热回收和热回收系统
- 钢铁和水泥生产脱碳解决方案
- 能效提高 60% 的回收工艺
- CCS/CCU 工艺的空气技术
- 开发和生产电池的烘干技术
凭借工厂效率和创新,我们助力客户实现其气候目标。
除了洁净的空气,水对于生态系统的运行也至关重要。我们的技术能够保护这一重要资源:
- 在回收工厂,我们实现了完全无水工艺,并通过创新的干法分离避免了污泥和废水的产生
- 在水不可或缺的地方,我们依靠闭路循环
职业健康和安全是我们的标准,也是我们的愿望。
- 通过 ISO 45001 认证
- 系统化的职业健康和安全("安全有保障")
- 定期开展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方面的培训
- 不断降低事故发生率
- 为全球客户工厂提供防尘、防噪和防爆保护
可持续发展始于日常行动
对我们而言,可持续发展源于点滴实践——
从资源高效运营到责任共担的合作。

环境
我们不断在自家工厂投资提升能源效率和人居环境。
这包括:
- 通过自建光伏系统,实现高比例的可再生能源自给自足
- 公司电动汽车和现代化的充电基础设施
- 电动叉车
- 废物管理备案,回收率高达70%
- 将金属和纯钢废料回收利用
- 自然区域促进生物多样性
- 员工接受过油漆、涂料和危险物质处理方面的培训

社会事务
我们的员工
我们的员工是 Venti Oelde 集团的核心力量。我们创造了能够保障安全、促进发展、体现价值的框架条件:
- 公平、透明且符合工资标准的薪酬
- 弹性工作时间模式和在家办公机会
- 商业和技术职业的培训机构
- 继续教育、资格认证和研讨会
- 实践工作安全文化
企业社会责任
作为一家企业,我们是所在地的好邻居,并通过以下方式承担责任:
- 向协会捐款
- 支持社会项目
- 参与可持续发展活动,例如Oelde清洁日
- 通过访问当地幼儿园和学校,激发幼儿对 STEM 学科和技术职业的早期兴趣。
对话和成员资格
以保密方式报告信息
如果您发现可能违反法律规定或 Venti Oelde 内部规定的行为,可在此处进行保密举报。
Venti Oelde 的举报渠道对所有人开放,符合欧盟 (EU) 2019/1937 号关于保护举报人的指令的要求。









